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日历
  • <<  < 2007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公 告
  • 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基本信息
  • 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我的分类
  • 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最新日志
  • 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最新评论
  • 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留言板
  • 教育人博客页面数据载入,请耐心等待
  • 链 接
  •  
     
    burt 发表于 2006-9-8 9:53:00
    500){this.width = 500;}" border=0>
    burt 发表于 2006-1-25 20:35:00

    向着光明的源头,孤独的前行,永不放弃……

    burt 发表于 2007-4-24 8:35:00
    博客地址已更换,新的地址为
     
     
    burt 发表于 2007-2-5 21:52:00

             正义天平的向度

                       ——从“甘肃少女掏肠案”说起
     

       据《兰州晨报》报道,甘肃省高院近日对张掖“少女掏肠案”做出终审判决,凶手乔建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案件从它发生之初便因为案情的恶劣而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舆论和社会也早早的对案件进行了自己的先入式的评价。甘肃高院的判决将原一审死刑判决改判为死缓判决一经公布,便在社会上,特别是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笔者观察到,大部分网民对此案的理解都是情绪化的,往往仅凭表面的一些新闻报道便做出“天理难容”,“义愤填膺”等主观性判断,当然这种非理智的评判是可以理解的,但却不能揭示出此案隐藏的其他一些问题。

       这种大众的情绪化导向是在媒体一开始报道此案时便产生的。当警方还没有任何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真正的罪犯时,媒体便先入式的使用了“掏肠恶魔”的称呼,这就使大众在表面的现象下已认定了犯罪行为就是乔建国所为。于是,大众成为了案件的道德法官,即使没有任何证据,即使实施犯罪的另有他人,乔建国也已被钉上了杀人恶魔的标签。媒体这种对司法独立的不当干预在中国屡见不鲜,这一方面反映了新闻媒体法治素养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司法机关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假设一下,如果是你,在无罪的情况下突然被警方逮捕,并受到莫须有的指控,并不许你否认指控,因为媒体和大众已经接受了你就是杀人犯的事实。也许你会反问,此案中乔建国就是杀人恶魔啊?但请问您,您认识乔建国吗?您目击了案件过程了吗?您看到证明乔建国杀人的确凿证据了吗?答案是没有,你见到的只是媒体渲染性的报道,前后矛盾的供词及证据。仅凭这些,就能判处一个公民死刑吗?张掖市中级法院这样做了。还好,甘肃高院将判决改判为死缓,使乔建国有了平反的机会。在这里,笔者无意指责法院,因为在中国的大环境下,法院的司法独立是受到严重制约的,在舆论及上级领导的“严重关切”下,一般法院是没有能力“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公正客观审判的。甘肃高院改判的勇气是值得肯定的,但这种勇气也只是在一定限度内的,因为纯客观来讲,此案疑点颇多,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才可以定罪,特别是对于死刑案件,更应该贯彻“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疑罪从无”的现代刑法理念。也许,当法院能仅凭客观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公正审判,在缺乏定罪证据的情况下,能勇敢的做出无罪判决时,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才会达到一个满意的阶段。

         在这里,笔者并无意为乔建国的罪行进行辩护,笔者强调的是一种法律程序的公正,在任何公民犯罪时,他都应该获得公正的审判和辩护。如果他犯罪,在达到刑法规定的证明标准后,他应受到法律的惩罚,相反,如果他没有犯罪,他也不应受到社会因素的预先审判,而应获得足够的程序保障以否认自己的犯罪指控。在本案中,即使乔建国犯罪了,他也应该在一个相对客观的环境中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不是在一种一边倒的舆论导向中被判有罪,即使证据并不充分。联系之前的“佘祥林案”,“孙万刚案”,“聂树彬案”等冤案,也许在他们被判决之初,也被斥为罪有应得的罪犯,但当真相大白时,社会又应如何应对呢?当一个案子进入公众视野后,大众情绪化导向往往将罪责归于法律的不健全,判决背后的权钱交易抑或其它非法律的因素,当然笔者并不否认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之下存在这种现象,但这是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理性认识吗?

        当媒体所导向的大众舆论成为一种屏蔽真相的系统后,整个社会便失去了应有的客观公正性,在这里,司法系统往往成为一种所谓“公意”的适用工具,而失去了作为社会正义调节器的功用。于是,正义天平的向度实质上便不再平衡,而是导向了一种畸形的表面平衡,因为它失去作为平衡的客观基点。多数人的暴政有时可能是对的,但更多时候它代表了一种专制,一种非正义。

     

                                                                               王博2007年2月5号作于北京 痴醒斋

    []具体案情请见http://news.sina.com.cn/z/gansuevil/index.shtml

    burt 发表于 2007-1-26 9:08:00

    对宪政与民主间矛盾的思考

     

      宪政与民主晚近以来一直被学人作为具有西方模式的“理想图景”所膜拜,这两个概念所预设的价值也似乎被趋同成同一种价值而进行考量。这种观念上的偏差也许与整个国人在一种寻求国家强大的道路上所遇到的困境有关,即一方面,宪政与民主这两种西方概念被引入后,他所体现的理想的政治国家模式成为学者们热切的期冀,但另一方面,在近百年的国难史上,这种理想模式却从未得到实现。于是,这种所谓的“理想图景”真正演变为了一种理想的图腾,而人类似乎对图腾历来都是缺乏怀疑的,这就导致了在研究宪政与民主的过程中,已预设了他们的正当性,缺少了对其本身的证伪和对其内在价值矛盾的思考。“这是一种对西方实现现代法治国之道路的普世性所作的前提性认定”,[]是一种受西方“现代化范式”[]支配下的理论体系的认同,即“一方面表现为对在中国这一变革时代直接舶取西方现代法学论断、移植西方现代法律制度、法条式法律概念的可能性几无质疑,而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一种倒果为因的方式把西方法制中发展的种种斗争结果即……‘民主’……‘ 宪政’等观念视作是中国法律∕法制发展的前提条件”。[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burt 发表于 2006-12-14 14:38:00
    考研之中。蛰居数月,不敢有怠。
    黑暗中的精灵需要妥协吗?
    纷杂的世象幻化成无数的锁链,锁住每一个精灵。
    住到外边已经两个星期了,每晚,为着遥远的天空,熬夜。
    还有一个月,刑期抑或解放日?又或是下一站苦难的开始?
    来不及多想,继续着昆虫般的生活。
    burt 发表于 2006-10-4 21:26:00

      渐行渐远,流逝在一片伤痛之中。那些花儿,那些人,那些事,变得模糊起来,零落在一片飞雪残风之中,消散,不留下一丝痕迹。

       悲伤,静静地流淌……

       关于友情,burt的记忆总是很脆弱,隐藏在看似坚强的外表下面,柔弱的承受着一切的风吹和雨打。曾经以为自己有很多的朋友,但终究理解他的却很少。经常孤单的在校园里徘徊,莫名的看着云飘移,看着人影晃动,却不知道自己在观察什么。

       也许,那些花儿已经谢了……

    burt 发表于 2006-9-20 16:53:00

    WTO框架下的透明度原则对中国民主化进程之影响

     AbstractWTO systerm means some significant impacts to China,especily the impulse to China’democratic access.Transparency priciple is one of the most effect element to democracy,in which stimulate the progress and improment. Free trade in WTO systerm would become meaningless fact to China ‘economy and its progress.

     

    WTO框架的认识,看法不一,广义上讲,它是指在WTO体系下的法律、道德、文化等综合因素作用下的集合体,是一种多重概念架构下的秩序状态。当下中国对WTO框架的认识似乎更多的是一种经济规则的狭义理解。这就造成了学界更多的将注意力放在了对WTO框架下游戏规则的研究,而缺少对于规则背后的文化定位、道德观、价值判断等内在要素的整体性把握。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一种唯规则理论下的规则弱化,这就是讲,表层的片面化研究形成了规则的简单移植和吸收,而缺少规则的预见及生发能力。似乎是我们总处于一种“拿来主义”的情结之下,但却少有一种“合理的反应”及卡多佐笔下的“法律的生长”状态。毫无疑问,WTO框架下的多种元素、概念对中国的冲击是巨大的,本文并不试图全面的阐述这些影响,而是仅从一个侧面——透明度原则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之影响,来探讨这种冲击下的张力效应。

     

    WTO框架下的理念,更多的是一种私法维度下的利益平衡观,它倡导的是一种自由、平等、公平的竞争秩序,以及这种秩序下的透明、高效原则。在这些基本理念下。笔者认为透明度原则对当下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更具有实践意义。何谓透明度原则呢?按照黄文俊先生的观点,透明度原则是要求各成员方公开其关于贸易的法律、规章、政策、决定和裁决的一项准则。其实质是使政府行为具有公开性、明确性和可预期性。其最主要目的是防止因贸易法规不明晰而造成贸易歧视,从而确保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实施。透明度原则源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GATT10条作为透明度原则专项条款,集中体现了该原则的基本精神。
    ……

    burt 发表于 2006-7-20 16:25:00

         回家十几天了。除了偶尔看看书外,一直处于一种安静的状态。

    前几天同学聚会,突然发现大家都长大了。高二考上大学的兄弟姐妹们,都有了不错的未来。刘佳昆要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宁洁也拿到了美国密歇根大学的offer.  郑楠去美国,  他们都要读到博士。崔拓,王孟分别保上了清华和西安交大的研究生。陈贺明考上了浙大生物工程的研究生。傅萧据说浙大毕业后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暂时之知道这些消息。

            聚会时老大也去了,跟大家聊了聊过去现在和未来。在四中门口还见到了老苏,据说这两年他带的班级成绩还不错。吃完午饭大家一起去k歌到晚饭的时间,然后又一起去吃晚饭。然后又跟五号,王智,嘉森打篮球到晚上十点,玩的太疯了。

    哈哈,听说巨鹏终于有女朋友了。祝福他们。

    再过几天就要回学校了,期待着梦想在希望的守候中迸发出茗香。

    burt 发表于 2006-7-19 20:07:0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7页  10篇日志/页 转到: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