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学习"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理论家卢梭,他认为,要培养智德双全,身心两健的"自然人",必须首先从体育抓起,从发展儿童的感官,增强他们的体质开始,他指出:"如果你想培养你的学生的智慧,就应先培养他的智慧所支配的体力。不断地锻炼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愈活动、他的心思也就愈灵敏。"(《爱弥儿》李平讴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自卢梭以来的近代教学论中,有许多"发现学习"的思想闪光。十九世纪下半叶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也大力倡导此法,第斯多惠有一句名言:"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另外,美国20世纪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也是发现法的倡导者。现代发现法的倡导者是心理学家布鲁纳。目前国内外所倡导的发现学习、探究学习、主体学习、范例学习等等都可以列入"发现学习"的范畴。 "发现学习"的倡导者布鲁纳认为,这种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能 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习者体验所学的概念,把握科学成 果的研究过程。这种教学法的缺点是花费时间较多,延长教学过程,不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