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烟台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5T门式起重机未办理注册登记,且未进行定期检验。烟台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的起重机,并于7月17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进行定期检验。
7月18日,烟台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整改行为进行跟踪落实时发现,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仍未得到纠正。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烟台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公司已于8月3日前全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